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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影像、海报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0-10-19   出自:教育部

教体艺厅函〔202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展现教育系统抗疫斗争的伟大实践,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开展教育系统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影像、海报展,现将影像、海报展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全面总结教育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与经验。通过征集教育系统抗疫斗争的摄影、视频、海报作品,并组织线上和线下展览,切实反映教育系统作出的工作努力和取得的工作成绩。

二、展示主题

教育系统抗疫斗争伟大实践。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北京印刷学院。

四、征集对象

(一)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学生(含留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等。

(二)关注教育系统抗击疫情的摄影家、摄影摄像爱好者、设计师等。

五、展示内容

(一)围绕“驰援一线”专题,展现高校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全力抗击疫情,在疫情期间站出来、冲上去,派出精锐队伍支援疫区,奔赴最危险的前线阵地,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战斗在疫情第一线。

(二)围绕“心理辅导”专题,展现教育系统切实履行自身职能职责,主动做好疫情防控中的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强化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疫情带来的心理恐慌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

(三)围绕“疫苗研发”专题,展现高校科研人员主动把研究精力投入到战“疫”攻关任务上,在疫苗研发、特效药物、医药科学研究攻关、公共卫生与公共治理研制以及防控策略完善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为战“疫”注入教育系统科技力量。

(四)围绕“校园防疫”专题,展现校园师生主动担当,积极参与到战“疫”工作各个环节,为师生采购配备防护物资,发放生活物资,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守护师生健康。展现在校大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为疫情防控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围绕“居家学习”专题,展现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生活,保持乐观心态,科学面对疫情,积极应对困难,保持健康生活的良好状态。

(六)围绕“在线教育”专题,展现教育系统根据“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学校师生通过网络课程、空中课堂等方式进行线上授课、线上学习。展现教育系统关心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问题,帮助偏远贫困地区的学生拓宽学习渠道,提供学习的资源支持与服务等。

(七)围绕“关爱留学生”专题,展现高校加强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留学生进行心理安慰和情绪疏导,向留学生发放“健康包”,强化留学生日常监测服务,引导留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建起疫情防控的前线堡垒,用责任筑牢抗疫命运共同体。

(八)围绕“毕业季”专题,展现学校为202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毕业季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毕业生归属感和获得感,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思想认识和价值取向,助力学生特殊时期实现别样成长。

(九)围绕“就业季”专题,展现教育部门大力推进网上就业服务,组建就业大市场,共享岗位信息,开展网上就业服务。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帮扶。

(十)围绕“开学季”专题,展现学校科学谋划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一校一策”制定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等,满足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拥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报送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评审后如被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不允许后期抹除、添加和移动照片中的视觉要素。摄影类作品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报名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三)对于入选作品,作品报送者拥有其版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教育系统抗击疫情的宣传和复制后制作画册、宣传册等印刷品使用。

(四)具体格式。

1. 摄影作品:征集作品须原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作品为JPG格式,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命名为“作品名称+报送者姓名”,组照不限张数,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命名。

2. 摄像(视频)作品:征集作品可以是纪录片(10分钟以内)、剧情片(10分钟以内)、宣传片(3分钟以内)、短视频(3分钟以内)四种中的一种,每件作品均需提交MP4、MOV、AVI或VOB、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两种,同时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3.海报作品: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报送作品为JPG格式,RGB模式,A3幅面,300dpi;图片命名为“作品名称+报送者姓名”,系列作品不限张数,以文件夹形式打包,文件夹命名为“作品类别+作品组别+报送者姓名”。

(五)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六)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不收取费用,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征集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经过专家评选,本次活动将从报送作品中遴选一批优秀作品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展出,并颁发证书。

七、报名方式

(一)摄影、摄像(视频)作品报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接受个人投稿和单位集体投稿。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作品和本人真实有效信息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yxtkydz2020@vip.163.com,纸质资料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运营中心新闻事业部(邮编:100702)。联系方式:中国青年报社肖成龙,010-64098069。

(二)海报作品报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接受个人投稿和单位集体投稿。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作品电子版和本人真实有效信息以电子邮件发送至:haibao2020zy@vip.163.com(专业组)、haibao2020yy@vip.163.com(业余组),报名表、作品A3打印稿在内的纸质资料邮寄至: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邮编:102600),邮件注明作品组别。联系方式:北京印刷学院于老师,010-60261131。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丰瑞,010-66096474)

附件:教育系统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影像、海报展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代章)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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